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十章 审议意见的处理第七十六条有效评议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等情况,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