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九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七十条有效人大常委会应当向社会公布就撤职案所作出的决定。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撤职案的调查结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