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第三章 制定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提请集体讨论决定前,制定机关应当对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完备性审核。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