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国家档案馆应当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的公开查阅服务。

行政机关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应当向国家档案馆提供所公开政府信息的原件或者电子版。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