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在规定范围内提供利用服务。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