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二条有效国家档案馆应当配备与其职责和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分管范围内多种门类的档案;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某一专门领域或者某种特殊载体形态的档案。国家档案馆业务接受本级和上一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