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村民委员会实行直接差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提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数时,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
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三日公布。各职位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