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理事会是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按照章程的规定和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行使职权。

理事人数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设常务理事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