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实行严格的规划管控和战略留白,稳中求进,系统、接续推进,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宜业宜居水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