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第七章 公共服务第五十七条有效城市副中心应当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博物馆之城、书香城市、演艺与体育休闲聚集区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便利性、实用性,鼓励利用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的公共空间提供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