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第六章 智慧城市第四十五条有效城市副中心应当以数字底座建设为基础,布局高速泛在的信息通讯网络,以万物互联的城市感知网络、智能高效的城市大脑、数据集成共享的基础支撑平台,构建新型智慧城市模型。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