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第六章 智慧城市第四十六条有效城市副中心应当促进城市数据资源集聚,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强化场景开放创新,推进数字技术、数字产业与数据密集型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数字经济。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