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第六章 智慧城市第四十四条有效城市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机制,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和深度应用,强化数据资源供给,实现城市物联、数联、智联。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