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三章 创新发展第二十四条有效省、无锡市、宜兴市商务等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宜兴陶瓷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建设宜兴陶瓷电商产业集聚区、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等,培育和推广陶瓷新零售、跨境电子商务、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支持建设宜兴陶瓷电子交易平台,规范开展宜兴陶瓷产品网上定制、网上销售等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