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休闲船舶停泊点、靠泊设施建设和管理,停泊点、靠泊设施应当满足有关技术标准,符合船舶靠离泊、人员上下等安全条件,配备安全设施设备。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