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章 住房租赁经营第二十五条有效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当核实核验房屋权属证明和基本状况,确保房源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已成交的房源信息应当及时予以撤销。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当同时注明企业备案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