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燃气企业应当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危害燃气设施安全情形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