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拓宽营销渠道,推动农产品流通多元化发展。扶持具备产品出口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国际市场。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