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警情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医患双方过激行为;对扰乱医疗秩序或者现场发生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