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警情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医患双方过激行为;对扰乱医疗秩序或者现场发生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