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对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