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确需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临时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经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城市排水、防洪设施保护的要求进行。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