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城市道路的地下各类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土抢修,同时通知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