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可以实行有偿使用的市政公用设施,其有偿使用的项目、标准和期限,依照国家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报批后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