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在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