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服务与监督第七十条有效信教公民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按照历史传统和习俗参加转山转湖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宗教事务、公安、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必要的管理和指导,提供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