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服务与监督第七十一条有效民俗宗教服务人员可以提供服务,满足信教公民的需求。宗教事务部门规范民俗宗教服务人员管理。宗教事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规范修行人员管理,维护传统修行区正常秩序。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