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应当遵守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尊重宗教信仰和习俗,不得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信教公民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干扰他人生活、工作和学习。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