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区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管理机构,履行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做好宗教事务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民生保障协调,配合支持相关部门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措施。宗教活动场所在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实行民主管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