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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十一条

有效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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