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六章 询问、专题询问第四十条有效专题询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询问人在常委会组成人员或者本级人大代表中确定。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大代表要求提问的,经主持人同意,也可以询问。询问人应当在被询问单位职责和询问的议题范围内询问,提出的问题应当清晰明确;被询问人应当客观准确地回答询问人提出的问题;询问人经主持人同意,可以就同一问题补充询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