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管网连接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