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应急、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务等部门应当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管理档案,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系统,对重点监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码登记。

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