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划许可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移交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