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违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价格管理、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广告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