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民政部门应当整合各级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并加强宣传推广,为老年人及其家庭、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等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事务办理等服务。

市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推进养老服务数据互联互通,促进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并依法采取技术措施保障老年人信息安全。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