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三章 运行第二十五条有效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为读者提供文献信息咨询服务,根据自身条件为本地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众提供专题信息咨询服务。省、市级公共图书馆应当为本地区国家机关立法、决策、重要会议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