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三章 企业科技创新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落实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规定,对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