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在申请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包含消防查验情况的竣工验收报告。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