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工作。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依法行使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职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