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第四章 市民体育健身服务与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