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第四章 市民体育健身服务与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市和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档案。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指导体育健身活动。居(村)民委员会和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负责组织居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传授体育健身技能,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