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三章 市民体育健身设施第二十四条有效向市民免费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体育健身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二)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三)建立、健全维修保养更新制度,保持体育健身设施完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