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五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四十六条有效执法检查组在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时一并提出执法检查问题清单,作为报告附件。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所列问题应当具体明确,有针对性。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