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四章 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第三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构建信息共享和工作贯通协同机制,提高预算联网监督效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