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