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通过举办招聘会、发布毕业生信息和社会人才需求信息、提供政策指导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在课程研发、学时学分、师资保障、场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支持、奖励措施等方面,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