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强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制定豁免清单。制定豁免清单应当依法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依法公开,并建立健全豁免清单动态调整和跟踪反馈机制。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