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城镇绿化项目,采用本地乔木树种的比例应当占该项目绿地乔木树种总量的80%以上;乔灌木覆盖率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60%以上,其中乔木覆盖率不低于50%。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