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第九条有效失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以下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征收。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自行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