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三章 货物出口管理/第二节 限制出口的货物第四十三条有效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是否许可。出口经营者凭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发放的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前款所称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